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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回转?

发布时间: 2018年1月25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hyhzqzwls.com/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 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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