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这种方式具有高效、保密等优点。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时,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仲裁协议,并选定合适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一旦作出仲裁裁决后,在多数情况下该裁决具有终局性,并且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与执行。
10-03
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这些决策权的行使对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09-05
个人之间的债权豁免是否需要公证,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必须通过公证来完成债权的豁免。但是,为了增强该行为的法律效力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当事人考虑采取公证的方式。
08-08
证明债权转让已经完成交接的关键在于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之间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该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通常,有效的书面协议、通知债务人的记录以及相关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明材料。
07-11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需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若债务人在合理时间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06-13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债务人通常无权拒绝还款。除非存在法定的抗辩理由或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偿还义务。
10-30
江海俊律师,合肥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