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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日的概念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9日 来源: 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hyhzqzwls.com/
  债务重组日的概念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8月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商品抵偿债务。甲企业于2000年8月20日将商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有关债务重组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2000年8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又如,如果上述甲企业是分批将商品运往乙企业,最后一批运抵的日期为2000年8月30日,且在这一天办理有关债务重组手续,则债务重组日应为2000年8月30日。假如上述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抵偿债务,但要求甲企业继续按计划完成在建工程,则债务重组日应为该项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办理有关债务清偿手续的当日。如果乙企业同意甲企业将所欠债务转为资本,甲企业于2000年8月25日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则2000年8月25日即为债务重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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