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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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什么为限?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 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hyhzqzwls.com/
继承人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什么为限?   根据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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