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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告养父收养关系无效 这不代表养女不用养老

添加时间:2017年3月3日 来源: 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hyhzqzwls.com/
养女告养父收养关系无效 这不代表养女不用养老 养女告养父收养关系无效 这不代表养女不用养老 导读: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方崇财觉得,自己被“抛弃”了。23年前,他将一名女婴抱回家,将其抚养成人。让方家人没想到的是,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

养女告养父关系无效

四川广安54岁单身汉方崇财,小时候患过脑膜炎留下后遗症,无法和人正常交流,在23年前在家人的帮助下,收养了一个家庭困难无力护养被遗弃的女孩,依靠务农和打小工赚钱,把养女小芳领养成人,小芳出嫁后,于今年四月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养父当年对自己的收养行为无效,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支持了养女的诉求。

这不代表养女不用养老

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4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方崇财在收养刚刚出生的女婴时,才刚满31岁,从这个角度说,当年方崇财收养养女时,与养女之间的年龄相差不到四十周岁,这意味着当年的收养行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再者,养父收养女婴时,虽征得女婴亲生父母的同意,但未与对方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也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综上所述,养父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理应认定无效。

此消息一出,遭到无数网友的质疑,一时间“白眼狼”及反对法官的骂声四起,同时大家也对这名含辛茹苦养大养女,却老无所依的父亲的生活感到担忧。在这里,小编澄清一点:请大家放心。解除收养关系不代表养女可以不用为养父养老。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同时,一方面,养父有权要求养女补偿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另一方面,最关键的是,养父与养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虽然相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了,但这也并不等于养女绝对已经没有了责任。《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换句话说,作为单身汉的养父在被养女“抛弃”之后,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还没有子女赡养,意味着作为已经没有收养关系的养女仍然依法需要向昔日的养父支付生活费,给养父养老送终,让养父老所有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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